福清市公租房申请家庭提交材料清单

时间:2024-01-17 15:39 来源: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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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1-17 15:39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清市公租房申请家庭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具体如下:

  1、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提供当地村委会开具的在该村未享受宅基地、无自建房、无拆迁安置房的证明。 

  3、申请家庭租住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4、申请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在申请表内盖章确认的收入、住房证明。 

  5、申请家庭成员工作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或养老金)的储蓄存折(或银行对账单)及单位的税前工资明细表(起止时间段为申请前12个月,如2023年7月申请,则起止时间段为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下同);有其它收入来源的,参照工资收入提供相应的凭证。 

  6、家庭成员拥有的车辆凭证。包括购车发票(或二手车交易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7、家庭成员税务申报凭证(涵盖申请前12个月)。可由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协助申请人现场通过税务机关网站查询、打印,申请人须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税务机关网站(https://etax.chinatax.gov.cn/)注册(网站注册须至税务机关大厅申请注册码,推荐使用手机APP注册),牢记本人(及配偶)登录密码。(注:未成年人和低保人员无需提供)。 

  8、民政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失独家庭、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得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军人军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军人遗属等群体,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9、申请家庭成员中属于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其未参加省直各类保障性住房申请的证明。 

  10、属于外来务工人员或进城务工人员申请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交凭证; 

  11、申请人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供经过年审的失业证(注:除退休、在校学习、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丧失劳动能力以外,成年家庭成员申报无业无收入的,均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核定其个人收入); 

  12、企业经营者或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企业基本情况表(如果持有股权的还应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以及申请前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缴交凭证。 

  注:请申请家庭按本页要求据实提交相关材料,与申请家庭成员无关的材料不必提供。 

  申请表排序按各表标题序号排列(1-9页),注意部分须正反面双面印刷(标题中已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