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租房申请的退件通知
日期:2012-08-06 10:49浏览量:0
来源:福清人民政府
玉屏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清市城区廉租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贵街道报批的廉租房申请已审核,其中2户不符合申请要求,拟予以退件(详见附表)。请贵街道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到我局领取退件的廉租房申请材料。
附表:
廉租房申请审核退件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街道 |
审核意见 |
1 |
徐飞妹 |
玉屏 |
该申请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举荐一名在同一户口本上符合完成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作为申请人 |
2 |
何海燕 |
玉屏 |
该申请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举荐一名在同一户口本上符合完成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作为申请人 |
福清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
二0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