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何婷婷等4户申请人住房保障资格的函
日期:2018-10-11 11:03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清市玉屏街道办事处:
贵街道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何婷婷等4户(名单附后)于2017年7月取得了保障资格,但由于个人原因未与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按照其个人和你街道申请,自愿放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鉴于以上事实,根据《福清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本局决定:取消何婷婷等4户申请人取得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特此函告
何婷婷等4户申请人员名单
户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取消事由 |
1 |
何婷婷 |
35018119******1882 |
自愿放弃 |
2 |
陈遵惠 |
35018119******1631 |
自愿放弃 |
3 |
陈庸辉 |
35012719******0012 |
死亡 |
4 |
林国龙 |
35012719******0019 |
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