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黄书雄家庭住房保障资格的函
日期:2019-01-24 15:04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房保障资格申请人黄书雄 ,身份证号:35012719******1218、黄敏,身份证号:35018119******1684、于2012年6月取得了住房保障资格,并配租获得音西街道瑶峰村福业小区1号楼407单元。
现根据福州市审计局对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中发现,该户家庭未及时缴纳当年度房租,且你公司反映其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造成房屋闲置。
鉴于以上事实,根据《福清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我局决定撤销黄书雄家庭取得的住房保障资格,请贵公司责令该家庭退回所承租的住房,并追讨所欠缴的租金。
特此函告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