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方案
日期:2024-01-18 16:13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选房地点:福清市宏路街道福政大道与创业大道交汇处西北侧国资小镇2号楼一层大厅
二、时间安排: 2024年01月25日
三、选房规则: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
1.配租面积标准:一人户配租45㎡户型(建筑面积约40㎡-49㎡);二人户配租55㎡户型(建筑面积约50㎡-59㎡);三人及三人以上配租65㎡户型(建筑面积约60㎡-69㎡)。
2.选房前期准备:正式选房前,侨投公司需将当期拟提供配租的房源及选房流程提交住建局备案(原则上需求房源充足情况下,按照N+2的方式提供房源(按单个区域、单个配租面积计算),在需求房源不足的情况下,另行研究。)
四、选房程序
1.核实身份。出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登记签到。选房人无法亲自参加选房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代其选择公租房。
2.选房程序。
(1)签到。申请人在选房当天9:00前到达选房地点并完成签到。如未在规定时间到场将顺延至当天最后一位选房。
(2)确认意向楼盘及户型。根据住建局前期提供的意向楼盘,在正式摇号及选房前,租户需签署确认意向楼盘及户型的确认书,一经确认,意向楼盘及户型不得更改,若选房时进行更改的,本轮选房资格作废,顺延下一轮选房。
(3)选房顺序。
①第一阶段:根据公租房管理办法,城市低保家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年满60周岁老年人家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家庭;独生子女发生意外死亡、其父母不在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失独家庭;获得福清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福州市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等予以在第一轮予以配租,在优先配租人员大于1人的情况下,采取摇号方式产生先后选房顺序。
②第二阶段:针对其余户一并采取摇号方式产生先后选房顺序。
备注:第一阶段选房顺序优于第二阶段。
(4)摇号方式。
①生成代表球号:启动正式选房后,参加本轮选房的租户依次自行抽取自己的代表球号,经核对无误后,全部放入摇球机开始第二轮摇号产生选房顺序。
②第二轮摇号产生选房顺序:通过摇球机摇号产生选房顺序。
(5)正式选房。工作人员按照摇取的顺序,呼叫选房人进行选房,依次在可选择的户型、意向楼盘内(原则上不得跨户型选房)选择公租房楼栋单元号并签字确认,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选房结果。
(6)选房确认。签署《福清市公共租赁住房使用通知函》(壹式贰份)、《承诺函》壹份。
(7)监督机制。在选房工作中,选房现场由住建局房管所、侨投公司监察室代表全过程监督。以确保选房过程公正、公开、透明。
(8)正式交房。租户带着已签字盖章的福清市公共租赁住房使用通知函至物业处,按照相关流程办理交接手续并领取公租房钥匙(若发现房屋质量问题需在入住前报物业处统一登记修缮,入住后出现的破损问题需自行修缮)。
(9)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公租房租赁合同流程完成后,通知各租户签字盖章,各租户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和押金。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有申请家庭成员的需携带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到场;选房摇号后须现场确认,不得放弃;放弃视同被取消保障资格;若需委托,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签印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双方签字的委托书。
2、缺席当期选房的家庭自动进入下一批次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