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建设局关于查处非法房地产开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日期:2008-04-11 00:00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建设局
一、指导思想
以有关法律、法规及《福清市查处非法用地和非法房地产开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依据,以提高城市建设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依法行政,标本兼治,坚决查处非法房地产开发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和房地产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
根据市查处非法用地和非法房地产开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查处行动自2008年4月1日开始,至5月中旬结束,分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自查自纠、依法处理四个阶段。
(二)调查摸底阶段(4月6日—4月20日)
按照《福清市查处非法用地和非法房地产开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要求对非法房地产开发行为,认真开展调查摸底,配合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对违法建设的所有人、建设位置、建筑面积、建设时间等填写清楚,登记造册,形成档案,并报送领导小组备案。
(三)自查自纠阶段(4月21日—30日)
责令违法违规建设的单位及个人主动认识和纠正自身的违法行为,自行拆除违法违规建设。对本局工作人员涉及违法违规用地和建设的,进行先期处理,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门。
配合市查处非法用地和非法房地产开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行联合执法,依法实施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