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清市2023年房地产开发企业、白蚁防治 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7-31 17:48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白蚁防治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市场监管领域抽查制度化、常态化,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清市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融政办〔2016〕11号)和《福建省房地产市场“双随机”检查办法》,我局制定了《福清市2023年房地产开发企业、白蚁防治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31日
福清市2023年房地产开发企业、白蚁防治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行为和白蚁防治机构经营行为,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白蚁防治机构行业经营行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抽查制度化常态化,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地产市场“双随机”检查办法>的通知》(闽建〔2018〕10号)、《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清市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融政办〔2016〕1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福清市2023年房地产、白蚁防治行业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随机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
二、检查对象
全市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我市承接白蚁防治项目的白蚁防治机构,分行业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不少于5%。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三、检查内容
对照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1)、《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记录表》。
四、现场检查
检查组成员由房地产开发管理科抽取执法人员参加,检查企业和人员抽取后公布。检查人员与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
五、时间安排
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白蚁防治机构管理随机检查共安排两次,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各开展一次。
六、检查办法
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具体检查企业和检查时间抽取确定后另行通知。“双随机”抽查要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检查报告,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对被查对象执行法律法规等情况的评价、检查情况的处理建议等事项。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要进行逐一调查核实,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问题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问题清单,后期跟踪检查整改。
(二)加强检查结果应用。检查后形成检查报告向社会公开。
附件:1.《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