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第三季度福清市市政排水设施修复改造应急抢修施工企业库的通知
日期:2021-07-22 11:18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福清市市政排水设施修复改造应急抢修施工企业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以及企业报名情况,经我局核查并按照各企业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2021年第一季度信用分数(市政类别)以及企业资质(市政)从高到低选取38家企业入库。另外,从信用分数和企业资质相同的4家企业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2家企业作为应急库内递补企业,合计应急库内企业30家(详附件1),10家作为递补企业(详附件2),现予以公布,有效期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10月10日。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第三季度福清市市政排水设施修复改造应急抢修施工企业名录库
附件2:2021年第三季度福清市市政排水设施修复改造应急抢修递补企业名录库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