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福清市燃气安全入户检查机构的通知
日期:2015-05-18 00:00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燃气经营企业:
根据《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学习借鉴福州市餐饮场所供用气安全长效治理做法的通知》(闽建城函[2015]1号)的通知精神以及市政府黄霄辉副市长的批示精神,经局务会议研究,同意成立福清市燃气安全入户检查机构,同意 “关于燃气安全入户招聘人员的报告”的具体实施方案,请各燃气经营企业严格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稳定供气。
特此通知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