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在建房建及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大排查的通知

时间:2014-07-16 00:00 来源: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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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07-16 00:00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有关单位:

2014年715日凌晨2时,福清市石竹街道北前亭村何厝自然村1砖混结构民房发生倒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我局高度重视本次事故,为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全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14145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在建房建及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建及市政工程。

二、检查时间

7月17日至723

三、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省市有关文件情况。

2、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勘察、建筑、结构设计质量,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实体工程以及涉及结构安全的原材料质量。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房建工程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模板工程等重大危险源的防控、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施工用电、现场消防安全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市政工程重点检查桥梁、隧道等工程。检查内容包括上部结构、下部结构、桥面系及隧道的洞身、洞门、交通信号、标志、照明、通风设施等。

4、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预拌砼企业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项目经理、总监等执业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对工程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施工现场要预先准备以下资料:经审查并盖章的设计图纸与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含变更文件);施工图审查报告;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质量控制、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即施工单位内业资料);监理单位内业资料。

2、我局建工科、安监站、质监站、城建科将组成若干个检查组,根据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采取现场综合检查方式,对在建工程及市政工程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各有关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落实,我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3、检查组要对此次执法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对全市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找出差距,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治措施并向全市进行通报。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