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暨2019年第一季度考评的通报
日期:2019-07-16 11:14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燃气经营企业:
我局组织对我市燃气企业进行全覆盖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暨2019年第一季度考评。此次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共检查瓶装燃气企业11家,管道燃气企业1家,天然气门站2家。共发出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专项安全检查清单11份,福清市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检查表1份,门站、储配站和高压调压站安全检查表 2份,燃气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表11份,福建省反恐怖督导检查表12份,发现隐患63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从现场检查情况看,部分企业仍有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安全问题。
(一)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个别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存在报警器无法正常运行且报警声音小,在罐区无法听到;压力表限位未标注;压力表上限标识有误,装卸台安全阀未检,开关标识需更换等问题。
(二)日常安全管理落实情况:个别液化气有限公司自查自纠记录不完整,未建立安检档案;个别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安检档案不完整。
(三)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情况:个别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消防器材未定期检查;个别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备用发电机无法正常运行。
(四)反恐安全管理落实情况:个别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周界报警器无法正常运行;个别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防冲撞栏未使用。
二、整改要求
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立即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逐项落实整改,限于2019年7月19日前整改完毕,同时将整改结果用书面形式反馈我局。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须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完毕。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