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住宅小区用电安全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8-08-02 09:20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福州市安办、福州市房管局、福清市安办相关工作部署及我局《关于切实加强物业服务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福清市住建局关于开展“物业服务小区(大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局于6月份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物业管理小区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重点对小区公共用电安全、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及消防管理安全工作等方面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景观水池周围仅设立请勿戏水警示牌,未设立安全用电警示牌。
2.景观水池电线裸露、水景设备未定期维护。
3.消防水枪、水带缺失,消火栓盖板损坏。
4.室外公共用电电线裸露。
5.未使用自动断电充电桩、未安装漏电保护,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内混合停放电动车与摩托车。
6.电动车乱停放且堵住消防通道。
7.私拉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
8.设备房设施设备无定期巡查、运行记录表。
9.配电房通风不到位,室内温度过高。
10.水泵房卫生不到位,存在漏水,天花板坍塌等现象。
二、处理意见
鉴此,现对上述在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扣除企业信用分值。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对小区景观水池警示牌、公共用电安全、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设备房的规范管理,发现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向小区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报告,落实整改,确保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物业企业要认真履行小区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对小区景观水池警示牌安装不到位的,立即安装警示牌;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未安装漏保的立即安装漏保开关;小区存在电线裸露与私拉电线的,立即做好保护措施及拆除;设备房运行记录表未巡查到位的立即进行定时巡查并做登记;配电房温度高通风不到位的立即增设空调对配电房进行降温;水泵房卫生不到位的,天花板坍塌的立即做好水泵房卫生并对坍塌的天花板进行修补。同时,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今年防汛工作要求对所管理的物业服务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要对防汛沙袋、防洪挡板等物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防汛防灾工作落到实处。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