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清市推进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物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7-27 15:30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落实《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高质量全面依法推进我市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强化物业垃圾分类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动居民分类习惯养成,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福州市推进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社区和物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3〕42号)、《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推进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物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3〕85号)精神,我局结合行业实际,制定了《福清市推进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物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5日
福清市推进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物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为落实《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高质量全面依法推进我市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强化物业垃圾分类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动居民分类习惯养成,现根据我局工作职责,结合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实际,制定福清市推进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物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福州市推进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社区和物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3)42号)、《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推进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物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3〕85号)精神,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住建部考评排名“冲刺前三”,全面落实物业小区物业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居民分类准确率达90%以上,打造垃圾分类福州模式3.0版。
二、组织领导
建立“市区(县)联动,齐抓共管,协调有序,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推进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落实物业主体责任。成立市物业服务行业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由我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定期召开会议,加强组织协调,研究城区物业垃圾分类主体责任推进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部署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职责
按照福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及“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要求,根据《福州市推进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社区和物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结合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实施垃圾分类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如下:
(一)市住建局
1.加强行业指导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垃圾分类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做好本物业服务区域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2.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和考核通报。每月对辖区备案物业小区物业企业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具体检查考评标准按照附件中《福州市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物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考评评分细则》);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专项排查整治,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确保设施齐全、标识准确、氛围浓厚、台账建立、管理规范;
3.开展物业企业分类工作培训,督促物业企业强化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考核和培训;
4.更新正规备案的物业企业名录及管理小区名册,每季度末报送至福州市房管局;
5.配合属地城管部门做好物业企业垃圾分类工作奖补激励金发放的审定工作;
6.有条件情况下,将纳入年度改造计划任务的老旧小区同步实施垃圾分类屋(亭)的建设和提升改造。
(二)物业服务企业
全面负责所辖物业管理小区的环境卫生及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建立小区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引导业主进行垃圾分类,做好分类投放宣传和监督,规范各类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分类屋(亭)按现状接收和管理。
1.做好屋亭卫生管理。配备专(兼)职垃圾分类督导员,落实屋亭“八有八无”,定时开放,督导居民分类投放,套袋收集,安全管理,建立台账。屋内各类设施物品摆放整齐,用电规范、排水管接入污水管网。
2.做好分类监督巡查。做好屋亭内外周边卫生巡查,及时清理乱堆乱倒垃圾,劝导纠正居民乱扔及混投等行为,对多次劝导拒不改正的,取证报属地城管执法部门。
3.做好屋亭管养维护。规范配置四分类桶,内外立面分类标识海报规范张贴,对屋亭及垃圾桶、监控探头、洗手池等设施定期维护管养、修缮,确保屋亭及设施完好、正常使用,配合监控探头接入统一监管平台。
4.做好垃圾收运衔接。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义务,可与辖区收运企业签订协议,按协议落实洗桶、推桶职责,强化桶车衔接。垃圾桶全部入屋规范管理,面积不足的,街镇及城管部门指导物业扩展储桶区域。
5.做好分类宣传志愿。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垃圾定点投放点位、投放时间,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开展分类宣传;定期开展“敲门行动”、入户宣传和主题宣传志愿服务;协助做好居民线上线下分类积分和兑换,对分类落实好的居民,公示表扬或积分奖励。
6.做好工作台账记录。做好小区分类相关台账信息统计,如各垃圾分类收集量、分类设施信息、入户宣传、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等,每月按要求向社区、街镇上报。
7.其它分类交接事项。有害垃圾每月至少转运一次至街道有害垃圾集中收集点,并做好台账;增设废玻璃收集桶、废泡沫收集点等开展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可回收物及时对接环保驿站或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
住建局要加强工作领导,要结合属地实际制定推进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落实物业主体责任方案,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项目特点制订推进计划,明确责任,层层落实。
(二)健全考核机制
住建局要结合“双随机”检查工作、文明城市创建、物业企业星级评价等工作,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实。对于垃圾分类工作考评优秀的物业小区,要进行书面通报表扬,考评结果作为奖励金发放、物业标杆小区、优秀项目经理评比的重要依据;对于不配合的物业服务企业,要采取书面通报批评、挂牌警告、星级评价扣分等处罚。
(三)营造分类氛围
一是要强化主题宣传。住建局积极参与福州市“一月一主题,一季一高潮”全市范围垃圾分类系列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进小区、进企业、进展会等活动全方位开展垃圾分类宣传。
二是要丰富宣传载体。住建局通过媒体宣传,加强对分类落实好的物业小区、物业及个人典型宣传。
三是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宣传引导。加大生活垃圾“定点定时投放”宣传力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利用小区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业主微信群等载体,督促居民养成分类习惯,减少居民误时投放现象。开展“敲门提醒”,入户宣传率要达100%,让垃圾分类意识入门入户、入脑入心。
四是住建局按照工作职责,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每月20日前将所辖区域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及考评情况报送到福州市房管局物业处。
附件:福州市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物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考评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