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4-04-30 10:24 来源:福清市教育局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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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30 10:24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教育局

福清市城关小学第三校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追加(减)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4〕1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省级以上补助资金576万元下达给你校,用于教学楼建设,补助款项由教育局代为支付。补助资金严禁用于人员支出、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从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对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列入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的省级补助项目必须在2024年10月底前开工建设。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你校需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并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追加(减)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

  福清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