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2018年福清市重点用工企业定西籍员工以工引工奖励的通知
日期:2019-02-14 10:46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企业: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尽快做好帮扶甘肃省定西市劳务协作前期有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17〕11号)精神,为了鼓励我市企业定西籍员工推荐引进劳动力,经甘肃省定西市驻融劳务工作站初审、市就业中心局审核,按照输入定西籍劳动力300元/人的标准,给予王永红、李东东等8名定西籍老员工一次性以工引工奖励共计7800元(共输入26名新员工,且稳定就业满一个月,详情见附件)。
现同意将2018年福清市重点用工企业定西籍员工以工引工奖励共计7800元按规定发放到定西籍老员工所在企业账户,由企业代为发放给定西籍老员工,此款项从市本级筹集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附件:2018年福清市重点用工企业定西籍员工以工引工奖励名单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清市财政局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