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放2019年第一批次福清市基地企业老员工引进首次来榕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稳定就业补助的通知
日期:2019-11-05 10:05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甘肃省定西籍员工推荐引进劳动力,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东西部劳务扶贫协作政策奖补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19〕37号)精神,定西籍老员工引进首次来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在榕稳定就业连续满三个月的,按人均1500元标准予以补助;稳定就业连续满半年以上的,再按人均2500元标准予以补助。经我局受理审核,共有4名定西籍老员工符合申领条件,补贴金额19000元(详情见附件)。
现同意将2019年第一批次福清市基地企业老员工引进首次来榕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稳定就业补助共计19000元按规定发放至定西籍老员工个人账户,该款项从劳务协作就业扶贫资金中列支。
附件:2019年第一批次福清市基地企业老员工引进首次来榕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稳定就业补助花名册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