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放2020年福清市基地企业老员工引进首次来榕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稳定就业补助的通知

时间:2020-12-08 10:11 来源: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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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2-08 10:11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甘肃省定西籍员工推荐引进劳动力,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东西部劳务扶贫协作政策奖补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19〕37号)和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与定西市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有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19〕116号)文件精神,定西籍老员工引进首次来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在榕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按人均1000元标准予以补助;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人均500元标准增加补助;稳定就业1年后,按人均500元标准增加补助。经我局受理审核,共有5名定西籍老员工符合申领条件,补贴金额8000元(详情见附件)。 

  现同意将2020年福清市基地企业老员工引进首次来榕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稳定就业补助共计8000元按规定发放至定西籍老员工个人账户,该款项从劳务协作就业扶贫资金中列支。 

  附件:2020年福清市基地企业老员工引进首次来榕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稳定就业补助花名册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