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原代课教师养老补助的通知

时间:2023-04-14 15:27 来源:福清市教育局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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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4-14 15:27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教育局

各有关学校:

  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福清市关于妥善解决原代课教师养老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融政办〔2020〕46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原代课教师养老补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下达2023年原代课教师养老补助520.245万元(详见附件一),其中年初预算已安排477.7365万元、本次实际下达42.5085万元。

  二、请各校按月及时发放,并按相关规定每年做好身份认证工作。

  三、2023年有59位原代课教师(详见附件二),需依据机关或城镇企业职业基本养老保险审核情况予以发放。

  四、2022年新认定116位原代课教师和15位原代课教师增加教龄(详见附件三),各校需按执行时间予以追补。

  五、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各校需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并做好绩效监控和评价工作。

  附件:1.2023年原代课教师养老补助安排表

        2.2023年开始领取养老补助的原代课教师花名册

        3.2022年新认定和增加教龄的原代课教师花名册

        4.项目绩效目标表

  福清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