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2023学年少数民族小学生助学金的通知
日期:2023-06-16 16:06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教育局
各有关学校:
根据《福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少数民族小学生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榕民宗〔2021〕59号)文件精神,少数民族小学生助学金适用范围为:(一)独立设置的民族小学、普通小学民族班的少数民族小学生;(二)具有福州市农村户籍且学习和学籍均在福州市的少数民族小学生。少数民族小学生助学金按学年发放,发放标准为每生1000元/学年。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2-2023学年少数民族小学生助学金的通知》(榕财教(指)〔2023〕42号)文件,下达2022-2023学年少数民族小学生助学金52.70万元给你们(详见附件),其中福州市补助资金10.54万元、本级配套资金42.16万元,由学生资助中心直接统一发放到学生资助卡。
附件: 2022-2023学年少数民族小学生助学金安排表
福清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