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参聘教师经费的通知
日期:2024-05-28 15:53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教育局
各相关学校: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21〕65号)文件精神,参聘人员在师德师风、进修培训、教育教学、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工资奖金、工会福利、人事档案、奖惩、休假、人员流动等方面的管理和待遇均同编内人员。参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包含“五险一金”、工会福利、年终各项奖励等。其中“五险一金”由用人学校按编内人员缴费基数和比例予以缴交;养老保险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执行,参聘人员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退休待遇计发等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办理。
现下达2024年参聘教师经费15503.29万元给你们(详见附件),扣减年初部门预算已安排14998.08万元,本次实际下达505.21万元,用于参聘教师的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奖、奖励性绩效工资、“五险一金”、体检费、工会费、行政补充工会费、其他公用支出等支出,各校根据用款进度申请用款计划。对于本年人员增减、工资和基础绩效奖调整,各校于第四季度报送相关材料,教育局对缺编代课金(参聘)指标进行核增(减)。
附件:2024年参聘教师经费安排表
福清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