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决策难,公共法律服务来帮忙

时间:2022-04-25 09:13 来源:福清市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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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4-25 09:13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

   4月7日下午,宏路街道某村委会向宏路司法所求助,希望能得到法律帮助。

  原来,该村村民张三(化名)近期向村委会申请修缮建筑物,据张三反映,该建筑物系其向法院竞拍而得;但村委会又收到建筑物原产权人的异议,原产权人的亲属一直到村委会向村干部反映此建筑物存在权属纠纷,导致村委会无法作出决策。

  当日,在收到村委会的求助后,宏路司法所立即联系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江化莺律师,邀请其为村委会决策提供法律帮助。

  4月8日上午,宏路司法所工作人员、宏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江化莺律师一同前往该村委会,并同村干部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了相关法律问题。

  随后,建筑物买受人到达村委会,江化莺律师向其进行了普法,并表示作为买受人有义务向村委会提供竞买的相关法律文书。若文书不齐全,村委会有权要求当事人备齐材料再办理建筑物的修缮手续。

  该建筑物买受人经律师一番普法后,主动向村委会提供竞买的相关法律文书,并向村委会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

  最后,村委会一致研究决定,为该建筑物买受人办理建筑物修缮手续,为此次决策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事后,村干部纷纷表示,此次调解解决了村委会的决策难,让法律服务变得“看得见,摸得着”,为村委会依法治理提供了法律支持。

  此外,建筑物买受人也向宏路司法所、宏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专职调解员、律师、村委会表示感谢,同时也切身体会到了司法所和村委会是真心为群众办事,遇到问题会想方设法解决。

  此次法律服务是宏路司法所扎实推进“148”品牌创建工作的一个缩影,一方面为村委会的决策难提供了法律帮助,另一方面联系作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的律师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引导群众按规定申请,消除了村委会与村民之间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