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移交问题的批复

时间:2020-07-10 07:56 来源:福清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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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7-10 07:56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关于固定资产移交的函》收悉。现批复如下:

    经研究,同意你将位于福清市宏路街道西环路宏兴村二楼5-20号、5-21号的店面移交给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请按照《福清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融财企〔2018758号)和《福清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融财企〔2018759号)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资产移交事宜,并做好有关资产、资金账务等调整处理。

 

 

福清市财政局

202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