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南门桥片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告知书
日期:2020-01-02 14:55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因龙江南门桥片区项目建设需要,福清市委、市政府决定征收龙江南门桥片区项目规划红线内的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经研究的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31日为止(期限30日),被征收人可在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将修改意见提交给房屋征收实施部门(福清市龙江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85168181),并附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