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福清市2020年第一至第四季度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日期:2021-08-27 09:00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人社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榕财社〔2019〕69号)以及福州市劳动就业中心《关于印发<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关于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和<关于对企业就业农民工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榕劳就〔2020〕39号)精神,我局就业中心现已完成2020年第一至第四季度“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受理、比对及审核确认工作。
福清市2020年第一季度共计有福州新福兴浮法玻璃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符合社保补贴政策条件,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为53名,应为145人次发放社保补贴44699.7元。2020年第二季度共计有福州新福兴浮法玻璃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符合社保补贴政策条件,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为46名,应为124人次发放社保补贴16038.16元。2020年第三季度共计有福州新福兴浮法玻璃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符合社保补贴政策条件,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为38名,应为108人次发放社保补贴30139.56元。2020年第四季度共计有福州新福兴浮法玻璃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符合社保补贴政策条件,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为36名,应为104人次发放社保补贴29023.28元。
现将2020年第一至第四季度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拨付予企业(详情见附件),该款项从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列支。
附件:1.福清市2020年第一季度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2.福清市2020年第二季度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3.福清市2020年第三季度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4.福清市2020年第四季度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