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2023年福清市第二批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的通知
日期:2023-11-27 11:38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管理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3〕48号)文件精神,经受理审核,现拨付我市2023年第二批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符合条件人数664人,补贴标准800元/人,补贴金额53.12万元。并对第一批已申报的320家企业,3661人,以310元/人的差额补齐发放(第一批预发放标准490元/人),补发差额为113.491万元(企业名称和补助金额详见附表)。该款项从跨省就业资金列支。
附件:2023年福清市第二批申请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企业名单(含补第一批差额)
福清市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