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福清市2023年度第二批次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4-08-12 10:34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人社局
各有关人员: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关于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和<关于对企业就业农民工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榕劳就〔2020〕39号)以及《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榕财社〔2019〕69号)的规定,人社部门已经受理审核并公示了我市2023年度第二批次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共有680人享受补贴,补贴资金共计3047201.82元,其中就业困难人员677人,社保补贴资金3042900.9元;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3人,社保补贴资金4300.92元。以上补贴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现将2023年度第二批次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资金3047201.82元拨付于申请人。(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附件:2023年度第二批次福清市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