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录用情况的通知
日期:2019-12-19 15:14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人社局
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城头、渔溪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为切实做好我市帮扶就业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4〕65号)文件规定,通过推荐、审核、笔试、面试等程序,经研究决定,同意聘用刘金兰等3人为我市2019年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劳动保障工作,聘期三年。公益性岗位中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可以依法参加用工单位的工会、党团组织及各种活动,并享受相应权利和履行相应义务。其日常考核管理由用工单位负责,我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相关考核管理办法按照《关于印发<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榕劳就〔2016〕72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2019年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录用人员名单
2、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3、福清公益性岗位××××年××月考勤统计表
4、福清市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