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予以取消10家见习单位资格的通知
日期:2021-03-15 10:50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青年见习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榕人社综[2019]89号)的文件规定,“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加强对所认定见习单位开展就业见习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对经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到位的,予以取消其见习单位资格。”结合我市2019、2020两年的就业见习工作开展情况,福清市远英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10家见习单位,连续两年未提供就业见习岗位,未履行见习单位职责,现予以取消其福清市就业见习单位资格。以下单位不得在其场所内展示见习单位牌匾,不得以见习单位的名义对外宣传。
附件:取消10家福清市就业见习单位(基地)名单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