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开办补贴的通知
日期:2022-06-07 11:15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服务重点企业用工有关工作的通知》(融政综〔2022〕5号)和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清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清市服务重点企业用工实施细则>的通知》(融人社〔2022〕18号)规定,经受理审核,现向成立“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和福州新区福清功能区等3个工业园区拨付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开办补贴30万元(补贴标准为每家10万元)。所需奖补资金由市财政局安排的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