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日期:2018-11-14 10:01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人社局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和<关于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6]29号)和《关于转发<财政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榕财社[2018]29号)精神,福清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按规定受理审核了福州市远英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申请,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已审核的社会保险补贴资金29865.3元拨付福州市远英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详细支付情况见附表),该款项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你单位应持财务收据到市人社局办理拨款手续。
附件:福清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清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