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2023年2月职业培训“见证补贴”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03-22 16:28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人社局
各有关人员: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见证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培〔2016〕38号)和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等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培〔2019〕61号)和(榕财社〔2019〕69号文件精神,经受理审核,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共有163人符合职业培训“见证补贴”申报条件,其中:专项职业能力证书27人,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五级)19人,中级(四级)39人,高级(三级)55人,高级技师(一级)4人,技师(二级)19人。现向申请人拨付补贴资金共21.225万元(具体人员明细详见附表),该款项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
附件:福清市职业培训“见证补贴”人员名单信息情况表(2023年2月)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