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2023年7月职业培训“见证补贴”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08-11 15:57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人员: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见证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培〔2016〕38号)和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等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培〔2019〕61号)和(榕财社〔2019〕69号文件精神,经受理审核,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共有48人符合职业培训“见证补贴”申报条件,其中: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人,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五级)4人,中级(四级)31人,高级(三级)12人,高级技师(一级)0人,技师(二级)0人。现向申请人拨付补贴资金共5.761万元(具体人员明细详见附表),该款项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
附件:福清市职业培训“见证补贴”人员名单信息情况表(2023年7月)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