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2023年11月职业培训“见证补贴”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12-11 17:01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人员: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见证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培〔2016〕38号)和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等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培〔2019〕61号)和(榕财社〔2019〕69号文件精神,经受理审核,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共有101人符合职业培训“见证补贴”申报条件,其中:专项职业能力证书25人,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五级)0人,中级(四级)36人,高级(三级)24人,高级技师(一级)2人,技师(二级)14人。现向申请人拨付补贴资金共14.28万元(具体人员明细详见附表),该款项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
附件:福清市职业培训“见证补贴”人员名单信息情况表(2023年11月)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