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19-12-23 16:29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工业园区管委会、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各用人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试行)>》(闽人社文〔2019〕2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福建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试行)》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清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