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信息发布办事指南

时间:2023-03-03 16:36 来源:福清市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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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3-03 16:36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

 

岗位信息发布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

有了解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需求的劳动者。

办理条件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第70号)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第70号)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特殊环节

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备注:原件提供核对,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材料真实有效。该材料已列入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申请人可不再提交纸质证照(无法调用到电子证照的除外)。要求:原件,电子文档;份数:原件份数1

2.单位用人需求登记表

备注: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字迹清晰;需附有福州市诚信用工承诺企业登记表。要求:原件,电子文档;份数:原件份数1

 

办理流程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办理时限

申请与受理

受理

福清市劳动就业中心14

当场

决定(含制证与送达)

决定

福清市劳动就业中心14

3小时

 

法定时限

受理后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即办

承诺时限说明

当场办结

受理单位

福清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收费标准及依据

联系电话

0591-85268307

投诉电话

0591-85236270

办公时间和地址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1日到930日)调整为下午:14:00-17:30
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11号台商会馆福清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14楼办事大厅失业保险窗口

乘车路线

公交站点: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