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记实/补记办事指南
日期:2023-03-22 10:35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人社局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记实/补记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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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记实/补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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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性质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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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即办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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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5〕18号 全文) 国务院 2015年 全文。 [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7〕95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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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依据 |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 )关于职业年金记实和补记的规定。 [规范性文件]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95号) 关于“在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参保人员职业年金记实和补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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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 全文)全文。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95号)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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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环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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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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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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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受理后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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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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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说明 |
材料齐全,当场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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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福清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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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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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91-85159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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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591-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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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11号 台商会馆13楼社保类办事大厅10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