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我市2022年度第三批次普惠性稳岗返还的通知
日期:2024-04-01 10:44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相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福建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实施稳就业政策措施任务分工的通知》(闽就工办﹝2023﹞3号)文件精神,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经失业保险明细系统初步审核,并排除不符合条件和严重违法失信等企业名单,2022年度福清市第三批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共有冠捷电子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等23家,补贴总金额共计3530203.82元,该款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企业应将稳岗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保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请专款专用。
附件:福清市2022年第三批次普惠性稳岗返还情况汇总表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