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镇(街)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
下达2019年镇(街)临时救助资金
日期:2019-09-05 11:23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东阁、江镜华侨农场: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民保[2018]196号)和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融政综[2019]198号)文件精神,结合各镇(街)往年资金结余情况,经研究,现下达2019年镇(街)临时救助资金 (详见附表),并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资金,主要用于救助城乡临时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按照城乡困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分档救助,对本辖区发生临时性困难的家庭要做到主动发现、主动介入,及时救助。
二、各单位要做好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与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无关的项目。
三、各单位要做好临时救助审核和救助金的发放工作,对临时救助资金的审批材料存档备案,对发放情况要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通过社会化发放形式,将临时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临时救助资金用到实处。
福清市民政局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