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量发放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经费的通知

时间:2020-04-08 11:44 来源:福清市 浏览量:0

| | | |

日期:2020-04-08 11:44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东阁、江镜华侨农场:

  根据《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农村贫困户和城乡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2020〕40号)文件以及福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75号精神,为保障疫情期间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和购买防疫物资需求,经研究决定,下发各镇(街)、农场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经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2020年3月份在保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散居孤儿,全市2020年3月份在保的城乡低保对象5084户8246人、特困人员620人、散居孤儿35人,共8901人。

  二、发放标准:每人300元,全市共发放267.03万元。

  三、发放形式:采取社会化发放的形式,通过金融机构将临时救助金直接发放到对象银行账户。

  四、资金用途。用于保障疫情期间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和购买防疫物资。各镇(街)、农场要做好专款专用,不得截留,不得挪作他用,及时将临时救助金发放到对象手中。

    福清市民政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