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4年度第十批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经费的通知

时间:2024-12-06 08:26 来源:福清市民政局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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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2-06 08:26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民政局

各相关镇(街道):

  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融政综[2019]198号)文件精神,对相关镇(街道)上报的临时救助申请、审核材料予以审批,现将发放2024年度第十批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经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情况

  此次符合支出型临时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居民有40人,发放临时救助金59.38万元。其中因重大疾病支出予以临时救助的有29人,发放临时救助金50.49万元;因教育支出予以临时救助的有11人,发放临时救助金8.89万元。

  二、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临时救助对象的公示管理,应在救助对象家庭常住地所在的村(居)务公开栏将对象的姓名、救助金额等内容张榜公示,并告知投诉举报联系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关公示情况要存档备查。

  (二)要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巡访工作机制,提升主动发现、主动救助能力,发挥好临时救助资金作用,有效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的基本生活困难。

  (三)要严格执行临时救助工作规范,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制度,不断优化社会救助受理、转办等流程,及时受理困难群众救助需求,做到“应救尽救”。

  附件:2024年度第十批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发放情况统计表

  福清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