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第二十四期)

时间:2023-12-07 10:36 来源:福清市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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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2-07 10:36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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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建新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监督抽检中,福建新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规格为2.5L/瓶),生产日期为2023-02-26,经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铅项目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2023年8月22日,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报告送达企业并对企业生产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核查,在该公司生产车间和成品库内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

(三)产品控制情况。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监督该企业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企业于8月22日发布召回公告,主动召回不合格食品。截止目前,召回产品90瓶。案件查处情况将在后期公布。

二、福州福太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嫩肉粉(食用木薯淀粉)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抽检中,福州福太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嫩肉粉(食用木薯淀粉)(规格为250克/包),生产日期为2023-06-15,经揭阳市食品检验所检验,霉菌和酵母项目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2023年9月28日,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报告送达企业并对企业生产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核查,在该公司生产车间和成品库内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

(三)产品控制情况。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监督该企业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企业于9月28日发布召回公告,主动召回不合格食品。截止目前,召回产品178包。案件查处情况将在后期公布。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