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三十期)

时间:2023-12-08 17:14 来源:福清市 浏览量:0

| | | |

日期:2023-12-08 17:14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

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我市1家餐饮服务单位采购的1批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清市周记三千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福清市周记三千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采购的菜进行监督抽检,购进日期为2023-08-25,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乙酰甲胺磷项目不符合 GB 2763- 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2023920日,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报告送达企业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当事人采购的该批次韭菜作为样品售出,截止案发之日止,无剩余库存。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采购不合格韭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具备依法从轻的情节。经研究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 24 元;2.处以罚款5000元。

当事人采购非菜时,未履行进货查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经研究定:给予警告。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原因查:餐饮加工环节未添加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乙酰甲胺磷。整改措施:停止采购使用不合格韭菜。福清市音西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福清市周记三千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复查,复查结论为合格。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