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三十一期)

时间:2023-12-08 17:17 来源:福清市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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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2-08 17:17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

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我市1家餐饮服务单位采购的1批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清西山学校高中食堂采购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福清西山学校高中食堂(以下简称“当事人”)采购的进行监督抽检,购进日期为2023-08-25,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2023926日,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报告送达企业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当事人采购的该批次姜部分作为样品售出,剩余部分已全部使用完毕,截止案发之日止,无剩余库存。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四)项的规定,同时参照《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 4 从轻情节 C档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处以罚款 5000 元。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原因查:从本地菜农处临时采购姜,无检验报告。整改措施:停止采购不合格姜,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堂食材。福清市镜洋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福清西山学校高中食堂进行了复查,复查结论为合格。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