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五十三期)
日期:2024-01-31 16:21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
一、标称福州闽香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砂糖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在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抽检中,标称福州闽香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砂糖(规格为300g/袋),生产日期为2023-07-24,经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检验,蔗糖分、还原糖分、干燥失重项目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及调查情况。经核查,福州闽香王食品有限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已于2022年9月21日申请注销,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该公司的生产地址进行检查,已无该公司,也未见现场有食品生产迹象。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产品不是福州闽香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为福州福太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福州福太太食品有限公司对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截止目前,因产品进入市场流通时间较长,已全部销售,暂无产品召回。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福州福太太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