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许可审批专项简报
日期:2020-11-26 09:45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第一期)
导读:2020年1-6月排水许可审批及处罚情况
◆基本情况
◆受理情况
◆检查情况
◆其他工作
◆存在问题
[基本情况]
我局主要工作为依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对申请排水许可的单位进行现场实勘,在其正式提交申请材料前预先赴厂区指导雨污水分流改造工作。具体由城市建设科负责,分两组开展工作。
[受理情况]
2020年度1-6月份,排水许可收件25宗,颁发排水许可证21宗(其中竣工排水6宗、施工临时排水15宗),不予许可4宗(其中竣工排水1宗,施工临时排水3宗)。
其中,2020年第一季度,排水许可收件3宗,颁发排水许可证2宗(其中竣工排水2宗),不予许可1宗(其中施工临时排水1宗)。
2020年第二季度,排水许可收件22宗,颁发排水许可证19宗(其中竣工排水4宗、施工临时排水15宗),不予许可3宗(其中竣工排水1宗,施工临时排水2宗)。
[检查情况]
2020年4月,城建科会同质安站对城区55家在建工地施工临时排水进行抽查,发现20家在建工地未办理施工临时排水许可、10家在建工地已办施工临时排水许可但现场仍存在部分问题需要整改,及时下发整改单要求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时整改。对于限时未完成整改的企业,由质安站负责下发责令停工通知书,共计下发13份。
[其他工作]
1.在建工地临时排水监管:为加强在建工地临时排水的监工,城建科牵头对城区在建工地临时排水联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城区在建工地临时排水联动管理流程图”,已通过局务会议研究并实行。
2.规范排水管理工作:为便于今后排水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排水许可证(临时/永久)办理流程,制定了“城区排水许可证(临时/永久)办理流程”,上报市政府研究。目前,已通过市政府专题会议,待市政府纪要出具后根据办理流程执行。
3.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入库材料存档:目前,城建科正在会同福州勘测院福清分院商讨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入库材料存档有关对接工作。
[存在问题]
1.2019年度第一、二季度有4宗不予许可的排水申请,主要为施工临时排水申请,计3宗。不予许可原因主要为企业提供的厂区管网分布图与现状情况不符,疑似雨污分流不彻底;现场洗车台、沉淀池、排水管道等设施未完成建设等。
2.因相关规定只明确了违规排水处罚金额的区间值,具体的处罚金额无相关依据,目前处罚金额的确定只能通过局务会议议定通过后实施。经了解,福州正在拟定相关依据文件,今后的违规排水处罚行为建议参照福州印发的相关文件执行,由城建科及时跟踪福州相关依据文件印发的进展情况。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