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福州德恒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福清宏路分公司口腔门诊部医疗广告审查的公示

时间:2025-03-21 17:16 来源:福清市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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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3-21 17:16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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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书面审查,同意福州德恒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福清宏路分公司口腔门诊部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附件:1.福州德恒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福清宏路分公司口腔门诊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样件表) 

      2.福州德恒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福清宏路分公司口腔门诊部医疗广告影视、广播样件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