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福清光超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口腔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通知
日期:2025-03-26 15:04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福清光超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3月12日上报的关于申请“福清光超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口腔门诊部”执业登记验收的材料已收悉。依照《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修正)》的有关规定,对照原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口腔门诊部的准入要求,并结合现场验收意见,我局认为符合基本标准,同意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核定项目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福清光超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口腔门诊部
二、医疗机构类别:口腔门诊部
三、医疗机构代码:PDY00564-635018190D1522
四、有效期限:2025年3月21日至2028年3月20日
五、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宏路村福岚新村709-5号二楼
六、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七、所有制形式:其他
八、法定代表人:吴光超
九、主要负责人:姜雅格
十、核定诊疗科目:口腔科******
十一、服务对象:社会
十二、床位(牙椅):牙椅4张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