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同意福清市第五医院开展血液透析的通知

时间:2025-04-03 13:14 来源: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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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4-03 13:14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福清市第五医院:

  你单位于2025年3月13日上报的关于申请“福清市第五医院”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验收的材料已收悉。依照《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修正)》有关规定,对照《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2010年),经资料审查和组织专家现场验收,结合专家意见,我局认为符合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的要求,同意你医院开展血液透析工作(血液透析机10台)。 

  你医院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的要求,规范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