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口镇晨光农业基础设施(休闲体验文化区)项目变更有关事项的批复
日期:2025-01-21 11:49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发改局
福清市海口镇人民政府:
报来《海口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变更海口镇晨光农业基础设施(休闲体验文化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海政综〔2025〕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海口镇晨光农业基础设施(休闲体验文化区)”已由我局批复(融发改审批〔2024〕602号),现因该项目概算造价时少算木栈道基础结构工程量以及对木屋概算单价偏低,预算编制及财审后增加工程建设费用,造成预算不足需变更有关事项。经研究同意,函复如下:
一、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由原“415.58万元”变更为“438.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4.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36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专项债外(福清市海口镇乡村振兴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余由你镇自筹解决。
二、项目原批复的其他内容不变。
请持此复函和原批复文件(融发改审批〔2024〕602号)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此件主动公开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