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清市公交场站充电桩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变更有关事项的批复
日期:2025-02-24 17:17浏览量:0
来源:福清市发改局
福清市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申请变更福清市公交场站充电桩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融政交〔2025〕8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福清市公交场站充电桩及配套基础设施”已由我局批复(融发改审批〔2025〕35号),现因方案调整,需变更有关事项。经研究同意,函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南岭镇公交场站总建筑面积由原“1000平方米”变更为“2000平方米”;删除亚琦商贸城沿长福高速辅道(一期)工程,新建亚琦商贸城沿长福高速辅道(一期)长度1024米,宽度67.5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电气照明、交通工程等;新增融湖公交枢纽站,建设综合管理用房,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位及充电桩。
二、项目原批复的其他内容不变。
请持此复函和原批复文件(融发改审批〔2025〕35号)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